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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香港股市流程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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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投资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天津中行或同天津中行签订合作协议的中行境内分支机构开立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投资者还应在中银国际开立证券代理账户。 投资资金汇入以自有外汇投资的,应将投资资金划入本人在天津中行开立的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购汇进行投资的,应通过天津中行及中国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办理,所购外汇直接汇入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 交易及清算投资者进行境外证券投资时,应在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或证券代理账户存有相应资金或证券。天津中行凭证券买卖明细清单逐日办理投资者账户资金收付,并与中银国际轧差交割清算。 资金撤出及结汇以自有外汇投资的,其本金应划回本人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如需结汇,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投资收益及购汇本金结汇后,余额不低于自有外汇投资的本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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